今天的天氣好悶,我討厭汗黏在身上的感覺,

今天的心情也好悶,因為發生了一件很委屈的事情,不提也罷。




我是個愛哭鬼,我又哭了,

哭一哭,努力打起精神又笑了。



畢竟社會上神經病那麼多,我遲早也要適應,

別這麼「草莓」吧。



然後,我發現我「需要」的人真的和我「愛」的不一樣,

我所需要的是一對可以傾聽的耳朵,而不是一對漂亮的眼睛,

更不是只會說他自己的事的一張嘴。

I am sick of it.




於是我做了一個決定,

我再給他三次機會,

如果他讓我接下來三次沮喪的時候都沒有好好地聽我說話,

那我一定要離開他。



一次,可以諒解;

兩次,可以容忍;

三次,不可原諒。(況且已經很多次了...)





你知道嗎?

現在比起漂亮的眼睛,

我需要的是一雙可以拍拍我的背部、可以幫我擦掉眼淚的手,

我最需要的是一雙懂得傾聽的耳朵,不自私的耳朵。



That's exactly what I want.

And you have three chances left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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