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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天氣好悶,我討厭汗黏在身上的感覺,
今天的心情也好悶,因為發生了一件很委屈的事情,不提也罷。
我是個愛哭鬼,我又哭了,
哭一哭,努力打起精神又笑了。
畢竟社會上神經病那麼多,我遲早也要適應,
別這麼「草莓」吧。
然後,我發現我「需要」的人真的和我「愛」的不一樣,
我所需要的是一對可以傾聽的耳朵,而不是一對漂亮的眼睛,
更不是只會說他自己的事的一張嘴。
I am sick of it.
於是我做了一個決定,
我再給他三次機會,
如果他讓我接下來三次沮喪的時候都沒有好好地聽我說話,
那我一定要離開他。
一次,可以諒解;
兩次,可以容忍;
三次,不可原諒。(況且已經很多次了...)
你知道嗎?
現在比起漂亮的眼睛,
我需要的是一雙可以拍拍我的背部、可以幫我擦掉眼淚的手,
我最需要的是一雙懂得傾聽的耳朵,不自私的耳朵。
That's exactly what I want.
And you have three chances lef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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