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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禮拜,我瘦了四公斤,
我想這真的歸功於失戀吧(苦笑)。
之前幾段戀情,在失戀之後是天天大魚大肉,一天五大餐三小餐,
想吃的東西馬上飛奔去買,從不忌口,
似乎覺得這樣是對自己的寵愛,似乎也只有這樣才能轉移受傷的心情,
殊不知身上的肥油隨著一段段的感情也累積成很可觀的數量...。
只是這一次我決心要變漂亮,
我想要有所改變,我決定我要跟以前不一樣。
於是,每次想吃巧克力,打開一盒只允許自己吃一顆,
因為少量的巧克力可以讓心情變好,而吃完一盒只會讓自己變沮喪;
我突然發現一個好方法,因為每次吃飯只要想到他的臉就會難過,
所以原本一餐吃兩碗的食量頓時變為兩餐吃一碗的小鳥胃。
穿上了合身的洋裝,突然發現自己消失許久的腰身再度出現,
原本圓嘟嘟的臉龐竟然有著尖下巴的曲線,
畫了點淡妝,擦上我最愛的睫毛膏,穿上最愛的高跟鞋,
看著鏡子裡的自己,噘起了嘴唇、睜大雙眼、擺了個無辜的眼神,
我不禁露出了滿意的笑容,
我想,這是我給自己一個失戀的禮物,
就是讓自己更美也更有自信,
誰說是為了要吸引異姓或是下個追求者的出現?
我說,我是為了自己開心,
讓自己在照鏡子時看不到憔悴發胖的自己,
而是一個失戀了,還是很美麗的、很自信的女人。
失戀了也不一定要看起來像是失戀了,
失戀了也許是另外一個開始。
這是我另外一個領悟:
失戀了並不可怕,可怕的是自暴自棄、走不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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