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要,

你是我因為寂寞而犯下的錯,

我怕因為寂寞而接受另外一個人,

只會讓自己更寂寞。




早上四點多,在麥當勞裡,靠著窗,看著窗外,

從天黑到天亮,把他又想了一遍,心還是好痛,

真的很後悔下了那個分手的決定,

因為明明覺得自己已經可以了、痛已經過去了,

卻還是在某個時候,揪住我的心,讓我覺得好難受...。





過去的一點一滴,例如一年前萬聖節你在臉上塗了整片橘色的樣子、

你彈著吉他突然跳下舞台,單腳下跪著親吻我的景象、

你癟著嘴跟我說,那間店的pizza有多麼難吃的模樣、

剛洗完澡時你頭髮滴著水,看著我笑,有點傻氣有點性感、

逛著裕毛屋時,一起爭吵著午餐要吃什麼配什麼的畫面....。





誰能想像那時候的我們,現在卻一通電話也互相不敢打了,

好想要知道你過得如何,卻只能從朋友那裡知道,

很想知道分開之後你有沒有也很想我?

很希望你過的很好,卻不希望你過得太開心太快樂...。




到底什麼時候我才會好好的?

到底我什麼時候才能遇到一個所謂的「對的人」?

到底我算不算勇敢?

到底什麼時候想到他的時候才不會再感傷落淚?





到底失戀這兩個字我還要罰寫幾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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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usagi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