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前陣子在<大學生了沒>有校草的節目,

當主持人問其中一個校草一個問題:

「請問你總共交過幾個女友?」

他搔搔頭問:「請問妳說的是認真的?還是不認真的?

如果認真的有N個,不認真的話有M個。」





當我聽完這段對話,我錯愕不解,

為什麼在數自己交往過的戀情,

數自己交往過的女友,卻還要分哪個是認真的?哪個是不認真的?




對我來說,只要是男友,就是認真的,

不管以前是多麼糟糕分手或是多麼平淡無奇,

不管愛得轟轟烈烈或是沒有那麼愛、沒有那麼深刻,

它們都曾經算是愛情裡面一部分的經歷,

就算你沒有那麼認真,也曾經多少為這段感情付出些什麼,

也曾經為對方笑過、開心過、難過過、在意過、心動過...。






我有個女性朋友也是,

每次有人問她交過幾個男友?

她總是回答:「如果真的很愛的男友,有兩個,

不愛的或沒感覺的話,就數不清了...。」





我始終不明白,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回答呢?

到底大家是怎麼定義「男女朋友」這個身分的呢?




對我來說,當我很喜歡對方、對方也很喜歡我,

當我們說好是對方的男女友的時候,

或者根本不用說,當手牽起來的那一剎那,

當我們兩唇相接的那一刻,我們就是男女友了。






而當我認定的那一刻,

我就是認真的了,

為什麼現代的人定義男女友會這麼模糊呢?

這不是應該是很簡單的一件事嗎?





說到底,只是有些人把過去的戀情當成在玩玩,

不肯承認罷了,

似乎說是「不認真的」就沒有錯,

似乎聽起來沒有那麼花一樣,

如果真的珍惜對方,即便是曾經在乎過,也應該要給對方一個「名份」,

否則當你否定以往那些戀情的同時,

也否定掉自己的人格了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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