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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喝了幾杯酒、吃著燒烤,

同事愛琳跟我說,她談戀愛很理智,且分手後她都不會表現出失戀的神情,

她唯一會做的事情就是把和分手男友的照片或東西給撕毀或消滅,

然後自己哭一個晚上,最多就一個晚上,

隔天睡一覺,就沒事了。






我想,我真的無法做到像她這樣,

因為我從來就不是個很理智的人,

在我還想著一個人的時候,是無法把照片給撕毀的,

原本是決心要將照片給delete掉,

沒想到是看著照片發呆、陷入回憶,然後還是把照片給留著...。





每一段戀情都是一個回憶,

曾經愛過也曾經心灰過,

對我來說,就算將照片給通通刪除銷毀,

在腦海中的那些回憶還是在的,

倒不如就把之前的照片給留著吧...。




雖然我知道,把東西都丟了會好得比較快,

但是我真的狠不下心,

去親手割除一段記憶。




我也很想知道,親愛的朋友,

你們呢?是否也會像我一樣捨不得?

或是你們會一口氣斬斷以前的記憶和聯繫呢?

好想聽聽你們的答案唷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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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usagi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