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禮拜,我瘦了四公斤,

我想這真的歸功於失戀吧(苦笑)。




之前幾段戀情,在失戀之後是天天大魚大肉,一天五大餐三小餐,

想吃的東西馬上飛奔去買,從不忌口,

似乎覺得這樣是對自己的寵愛,似乎也只有這樣才能轉移受傷的心情,

殊不知身上的肥油隨著一段段的感情也累積成很可觀的數量...。





只是這一次我決心要變漂亮,

我想要有所改變,我決定我要跟以前不一樣。




於是,每次想吃巧克力,打開一盒只允許自己吃一顆,

因為少量的巧克力可以讓心情變好,而吃完一盒只會讓自己變沮喪;

我突然發現一個好方法,因為每次吃飯只要想到他的臉就會難過,

所以原本一餐吃兩碗的食量頓時變為兩餐吃一碗的小鳥胃。





穿上了合身的洋裝,突然發現自己消失許久的腰身再度出現,

原本圓嘟嘟的臉龐竟然有著尖下巴的曲線,

畫了點淡妝,擦上我最愛的睫毛膏,穿上最愛的高跟鞋,

看著鏡子裡的自己,噘起了嘴唇、睜大雙眼、擺了個無辜的眼神,

我不禁露出了滿意的笑容,

我想,這是我給自己一個失戀的禮物,

就是讓自己更美也更有自信,

誰說是為了要吸引異姓或是下個追求者的出現?




我說,我是為了自己開心,

讓自己在照鏡子時看不到憔悴發胖的自己,

而是一個失戀了,還是很美麗的、很自信的女人。




失戀了也不一定要看起來像是失戀了,

失戀了也許是另外一個開始。





這是我另外一個領悟:

失戀了並不可怕,可怕的是自暴自棄、走不出去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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