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Alice寫了一封信給我,雖然文法錯誤又錯字連篇,

可是真的看得出來她很用心,且她真的很喜歡我,

裡面提到她想要先送我生日禮物(可是明明我跟她說我生日是半年以後),

因為她說她不確定那時候她還會不會在這裡補習,所以她想要先送給我。




而我心裡除了感動還有一點內疚跟慚愧,

我怎樣都無法跟孩子開口說,老師會比妳先離開補習班,

我怎樣都無法啟齒跟孩子說,下禮拜你們就見不到老師了。




今天下午去牧場戶外教學,小朋友都很開心的圍著我拍照,

而我也從包包裡面拿出軟糖、曼陀珠、棒棒糖、巧克力等等糖果請她們吃,

她們就像難民一樣搶著我手中的食物,

看著她們吃的很開心,我心裡真的很捨不得。



我做出要離開的決定畢竟是自私的,

因為我想到的是自己,

我考慮的是自己的pay很低、老闆很壞、工作太繁雜的因素,

可是我故意忽視小朋友對我的依賴和重視,以及小朋友對我的信任。



有個小朋友Zoe是個很早熟也很懂事的小孩,

她突然問我,「老師妳怎麼對我們那麼好,都會花自己的錢買東西給我們吃?

妳會不會有一天也像Glovia一樣走了呢?」

(註:Glovia是她們班之前的老師,在兩個月前離職了)



我剛聽到這句話的時候,罪惡感就像是火舌一樣燃燒了我的良心,

可是還是摸摸她的頭,跟她說:「老師不可能永遠待在妳們身邊呀!不是嗎?」

其實我很擔心,當她們知道我走的時候,會不會覺得又被拋棄了?



我想我真的不是個好老師,沒有辦法為了有感情的學生們而留下來,

我還是必須要和現實的忙碌、我身體的狀況、還有薪資的多寡、

工作環境的品質與福利來作取捨,

我相信學生們雖然容易捨不得老師,可是過不久她們就會忘記,

可是我卻會記得我曾經教過的學生的。每一個。



明天是最後一天了,bysby,用力的微笑吧。

fighting!!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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